1、负责人力资源相关制度建立,组织机构的分析、计划、设置与调整,人力资源管理费用预算与执行;
2、负责国家相关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的执行,负责员工招聘、录用、离职等手续办理工作,组织签订劳动合同,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;
3、负责员工酬薪管理及社会保险核算;负责核定各岗位工资标准,负责劳动执法年检工作;
4、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,负责对日常工资、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审核工作,负责考勤、奖惩、休假、调动等工作;
5、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工作;拟订公司员工培训计划及培训方案,并负责组织实施;
6、负责公司员工档案的建立与管理。
任职资格:
1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人力资源相关专业;
2、3年以上人力资源工作经验,具有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以上职称优先考虑;
3、熟练掌握企业人事管理的招聘、绩效、薪酬、员工关系工作流程和方法;
4、熟悉国家各项劳动人事法规政策,并能实际操作运用;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有系统的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;
5、良好的分析、判断、表达、沟通和协调能力,执行力强,办事沉稳、细致、认真负责,敏锐性强,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;
6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,品德、品行端正,具有C1驾驶证,能够熟练安全驾驶车辆。
2016年12月28日,经楚雄州委、州人民政府审议批准,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登记注册成立,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亿元。公司属楚雄州人民政府全额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,由楚雄州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,实施管理。
公司自组建以来,遵循“集聚财力,盘活资产存量,筹措建设资金,代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,加快楚雄州城乡建设步伐,为发展和繁荣楚雄州城乡经济服务”的宗旨,以“政府引导、市场机制、企业运作”为原则,紧紧围绕州委、州政府发展意图,搭建公司管理体系,承担州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、投资、建设、运营、管理任务;开展授权范围内的土地整理及综合开发、棚护区改造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、美丽宜居乡村、交通工程、农光互补、异地搬迁、特色低碳产业园区、水利水务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融资、建设、运营和管理。